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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末和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4-01-04浏览:1018设置

各单位:

本学期寒假时间为1月27—2月24日,2月26日正式上课。学生于2月25日回校报到、注册,教师于2月25日前回校报到。党政干部、职工于1月27—2月23日安排值班和轮休,226日起全员上班。资产经营公司、后勤服务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放假和轮休时间自行安排。为统筹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学生期末温书迎考时间从115日至1月26日,温书迎考期间校内暂停各种文娱活动。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各学院要认真安排做好学生温书迎考和试卷命题、评卷及成绩填报等期末工作。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安排好考场巡视和监考人员,严格执行考场纪律,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各单位放假前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并对单位印章、机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危险化学物品进行清点检查,妥善保管,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要认真及时做好学生宿舍水电检查,确保无人住宿的学生宿舍的水源、电源处于切断状态。严禁在办公楼、宿舍楼等乱拉电线和使用电磁炉及其他大功率电器。遇有停电,严禁使用火烛并注意切断电器电源。未经批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等职能部门,要对教学、科研生活设施大型活动场所等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治理行动,防患于未然,确保校园安全。

三、抓实安全宣传和文明教育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开设专题安全教育课、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途径,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实验室爆炸泄漏、人员聚集踩踏、校车、交通、烟花爆竹燃放、防溺水、防传销、防诈骗、防自然灾害、防煤气中毒和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宣传普及,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遵纪守法,严禁参加邪教、非法宗教、赌博、迷信等违法活动。教职工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有流动人口的单位应做好相关宣传和教育管理工作。

根据学校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学院要敦促师生员工结合假期所属各类违规电动自行车清理校园并将清理情况报保卫处交通科。寒假期间,学校一般不组织师生进行聚集性活动,若需要举行活动,须按规定报批。

四、抓好假期招聘促就业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统筹,深入开展假期促就业活动。在寒假期间,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持续举办系列专场招聘会、供需对接会、就业育人主题教育等活动,做到岗位资源推送不断档、就业创业工作不放松,让毕业生在假期有职可求、有业可就。要按照“拓岗位、促对接、优服务、强指导”的要求,持续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进就业”活动,扩展访企范围,深入了解行业企业人才需求,争取更多优质岗位资源,进一步推动供需精准对接。要统筹协调就业实习与教学实习,组织毕业生利用寒假时间积极参与就业实习实践,特别要关心困难毕业生群体的就业实习实践帮扶。

五、开展“送温暖、解忧难、办实事”活动

各单位要切实把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服务师生员工的生动实践,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关心困难师生的生活工作。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元旦春节慰问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让师生员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水平,发挥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作用,依托小联、小葵等网络平台,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及时解决学生实际问题。各学院要准确掌握离校学生的情况和去向加强寒假留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营造平安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六、做好后勤保障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单位于1月22日前将需修缮设施清单及各类办班、活动需要后勤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事宜,报送后勤管理处统筹安排。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和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抓紧对教室、宿舍和后勤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要做好校园保洁工作,确保校园整洁、美观。各单位寒假期间应加强节水节电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统筹做好新冠、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等呼吸道传染病及手足口、诺如病毒等肠道传染病的防控,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落实“四方责任”,加强重点场所防控,教育引导师生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要加大健康宣传力度,多形式把防控知识传达给每一名师生,引导他们牢固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增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加强假期结束后返校师生的健康监测,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病例报告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做好排查,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

七、加强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

各单位要统筹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值班工作,按规定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始终在岗、值班电话始终畅通、值班信息始终及时传递。各单位寒假期间值班表于1月22日前报送保卫处(电子邮箱:bwc@fjnu.edu.cn)和党政办公室行政科(电子邮箱:xbxzk@fjnu.edu.cn)。学生工作干部值班表报送学工部(电子邮箱:xgc@fjnu.edu.cn)。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学校总值班室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学校总值班室电话:22868609,保卫处报警电话:旗山校区22867110,仓山校区83465374。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安全保卫力量配置,强化校园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严禁校园内随意摆摊设点,严禁外来人员在学生宿舍留宿,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八、谋划新学期有关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订2024年工作计划,安排好新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并将2024年工作计划(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通过)于1月22日前报送党政办公室综合一科(电子邮箱:msyk@fjnu.edu.cn)和综合二科(电子邮箱:xbmsk@fjnu.edu.cn)。要积极引导教师利用假期时间,积极主动筹划新学期教研工作扎实做好 2024年国家基金项目等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

各单位将新学期教职工和学生的报到、注册情况,于2月26日前分别报送人事处、教务处和研究生院

九、假期值班作息时间

寒假值班作息时间安排为: 8:20—12:00。

 

 

                                  党政办公室

                            2024年1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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